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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单板厂家排名欢迎您的咨询来电(物业保安打伤业主的责任赔偿)

发布时间:2023-04-21 17:48:02 人气:5 来源:铝单板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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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恶势力团伙打伤后,收下20万出具谅解书,没想到6年来命运如同过山车,幸运的是最终被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业主深夜劝架遭小区物业保安殴打,鉴定为轻微伤这名业主叫李沁(化名),今年56岁,家住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某小区。

作为小区业主代表,他曾多次领着小区业主,以物业经常断水断电、乱收装修保证金、物业人员经常纠集闲散人员聚众殴打业主等,通过维权形式反映一个叫王长明的男子及其负责的禹州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物业),长期以来双方矛盾比较尖锐。

李沁告诉记者,2017年2月12日晚上11时左右,祥和物业的2名保安等4人来到小区一业主家门外,通过砸门方式闯进家中对该业主进行辱骂殴打,他获知情况后立即前去劝阻,“没想到,他们用拳头砸我眼睛等部位,导致我眼睛出血。

”事发后,李沁被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发现他眼眶等多处骨折,后经鉴定系轻微伤接到报警后,禹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收下20万现金出具谅解书,一年后遭恶势力团伙头目的儿子报警称被敲诈勒索2017年4月11日,祥和物业负责人王长明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禹州警方刑拘。

事后,他儿子王某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急于取得李沁等人谅解,于是找到李沁的亲家作为中间人,让他去找李沁说和,而该中间人与王长明也比较熟悉同年5月10日,王长明的儿子王某以祥和物业名义,根据中间人从中说和的协商意见,支付给李沁20万元现金。

当晚,李沁出具了对王长明负责的祥和物业两名涉事保安的《谅解协议书》,表示不再追究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本以为此事已经翻篇,但令李沁没有料到的是,2018年9月28日下午,附近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叫他去一趟,称有事找他,“我到了之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原来,事隔一年多后的2018年9月20日,王长明的儿子王某突然向禹州警方报警,称遭敲诈勒索,当地警方遂将李沁刑拘后来警方查实,王长明系当地黑恶团伙头目警方称盘踞小区的黑恶团伙被打掉,12人落网,4男2女在逃遭通缉。

记者采访获悉,2019年7月19日,禹州警方曾发布通告说,李沁所住小区系王长明等人于2010年开发的,当时在许可证不齐情况下竟公开发售,并虚假承诺一年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后王长明等人又成立祥和物管管理该小区。

因小区房产证没能办理,且物业强行租售小区停车位,不让没有购租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以及业主物品在小区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赔偿等诸多问题,小区业主与王长明等人常年发生矛盾王长明等人为打击业主维权诉求,达到长期把持小区物业、攫取更多利益目的,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拦截、辱骂、殴打、恐吓、威胁维权业主,其团伙成员还强迫、控制、垄断小区业主装修上料,并采取断水、断电、不提供购房协议、合同等手段,强行向业主索要“蹭暖费”、房屋转让更名费。

王长明等人在违规建房过程中,组织物业公司和社会闲散人员聚众,多次妨碍规划局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致执法人员受伤小区业主怕家里冰箱断电不敢多买肉,洗澡做饭时不敢多停留怕断水,整天生活在恐惧不安当中王长明等人欺压残害业主,违规开发房产、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王长明等人一审现场图禹州警方发布的通告还称,2019年6月11日,在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下,他们一举打掉了该小区祥和物业公司以王长明为首,以米腾飞等人为骨干的黑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2人,其中批准逮捕9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

据悉,这9人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警方称,该团伙被打掉后,他们相继收到200余条举报线索,并逐一查证此外,禹州警方还公布了该团伙4男2女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希望市民提供线索,并敦促他们投案自首。

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一年一个月,上诉后发回重审,结果一致,终审被判无罪2019年10月27日,经禹州市法院决定,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李沁取保候审同年12月31日,该法院以李沁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零一个月宣判后,李沁不服,上诉至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

2020年7月20日,该中级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发回禹州市法院重新审理禹州市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该院认为,李沁趁被害人王某急于取得他父亲被谅解之机,利用其作为小区业主代表长期维权王长明及祥和物业的影响力,在他受到祥和物业两工作人员殴打致轻微伤的情况下,多次表示“这次不给钱就不签谅解书,人就别想出来。

”最终获得被害人王某20万元赔偿款,其强拿硬要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21年7月28日,该院宣判称,综合考虑李沁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责令他退赔被害人王某20万元。

宣判后,李沁还是不服,又上诉至许昌市中级法院,称自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说,自己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和寻求精神刺激的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威胁或要挟,请求撤销原判,改判自己无罪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禹州市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王长明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故王长明等3人对李沁负有赔偿责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沁向王某实施了强拿硬要的行为,王某和那名中间人的证言以及李沁的辩解,均能证明是王某请中间人找到李沁协调赔偿事宜,王某在赔偿事宜中处于主动地位,他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也能证明其系自愿赔偿。

李沁维权是因为祥和物业的管理和物业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等问题,在王长明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证据证明李沁通过维权方式向王某施压索要钱财故现有证据达不到证明上诉人李沁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原判认定上诉人李沁犯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

2021年12月20日,许昌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称,撤销禹州市法院的那份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李沁无罪已获20余万国家赔偿,法院发通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23年3月22日,禹州市法院张贴公告,详细介绍了李沁被抓获到判刑,最终无罪释放等来胧去脉。

同时称,依照《国家赔偿法》之规定,禹州市法院作为该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已依法对李沁予以国家赔偿,“现以公告形式,向李沁诚恳赔礼道歉,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该院还说,今后工作中,该院将充分吸取教训,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杜绝错案发生。

李沁对记者说,今年3月份,他已领到了20余万元国家赔偿款曾跑销售月入一万多,事后患上脑梗在看守所抢救,还诊断出偏瘫,如今工作无续,要求追究办案人员责任李沁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当初出事后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

他哽咽着回忆说,以前他是跑销售的,每月有1万多元收入,业绩好时有2万多元,可以此养家糊口,事发后他查出脑梗,曾在看守所抢救过,被取保后他一直在为官司奔波,还落下偏瘫等疾病,没办法寻找工作“这么多年来,我最感谢的是我的家人,他们一直支持我,给我关心照顾,他们坚持认为我是无罪的,给了我信心和勇气。

”李沁动情地说,每当自己生病时家人都会无微不至地照料着,让他挺了下来他说,最大的愿望是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今后不再重演新闻纵深:开发商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终审被判17年。

2020年12月16日,禹州市法院发布消息称,近日,许昌市中级法院对以王长明为首的26人犯罪集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消息说,王长明,河南禹州人,62岁2011年以来,他控制的禹州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发禹州市某小区,因多次同业主发生纠纷,遂纠集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王长明为首,以被告人燕某恒、韦某强、樊某刚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强迫交易犯罪34起、寻衅滋事犯罪9起、敲诈勒索犯罪15起、妨害公务犯罪1起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9月29日,禹州市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长明以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王长明等18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编辑 杨德合。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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